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4-09-03    访问次数 :13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现将本年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按照《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2.奖学金参评对象:

202371日(含)至20247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奖学金参评条件:

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部队及国防领域、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4.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人。原则上,各学院(系)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2023年校级就业先进集体的学院(系)可额外推荐1名候选人,多位候选人请进行排序。

5.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于2024913日(周五)17:00将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以“姓名+公毅奖学金”命名的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jyd@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pdf

2.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doc

3.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