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11-20    访问次数 :10

我院各位2023年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

根据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定于11月26日晚上举行结业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26日(周日)19:00-20:30,请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考试地点

海纳苑1幢(yl6809永利官网)436

三、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范围:党校理论培训课程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当前重要理论热点内容等。

四、考试题型

1)选择题

2)填空题

3)简答题

4)论述题

五、其它事项

1.考生须遵守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考生守则(附件1,诚信考试。

2.请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3.学员结业信息核对:学员若对自己的“校区出勤”考核信息有疑问,请携带本人校园卡,于11月24-25日期间,到尧坤楼403查看出勤记录;学员若对自己的考核信息有疑问,请于11月27日17:30前向所在院系团委申请核对;学员若对自己的“考试成绩”考核信息有疑问,请于11月28-29日向所在院系团委申请核对。以上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4.学员缓考申请:根据培训通知规定,仅因病(须有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因事(一般只批准代表学校参加重大赛事活动,须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学员,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学员,须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于11月24日(周五)17:30前将缓考申请表递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尧坤楼403);如考试当天出现临时突发情况无法参加考试,可于11月27日(周一)17:30前递交缓考申请表。缓考资格的申请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届时请注意查看。经批准具有缓考资格的学员,可随下一期培训班学员一起参加结业考试。

 

未尽事宜,请联系地科院团委。

联系人:蒋老师87951093韩同学 18810960280

附件:

附件1:考生守则.doc

附件2: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