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学校、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现在启动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争创要求:
根据附件1:《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填写争创申报表,突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2.推荐名额:学院团委将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择优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3.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1月17日17: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2,争创详细方案请认真填写)。纸质版交至海纳苑1-205(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jugssz@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
4.相关说明:学院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上报名单。
若有疑问,请联系:
蒋老师 87951093,韩同学 1881096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