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地科院省政府奖学金最终分配名额为4名。
2.(1)请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0月21日下午17:00前,玉泉交到教六417、紫金港交到东四435办公室,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发送到 zjugssz@163.com。
(2)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内网上预公示,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鲍雨欣 电话:87951093 邮箱:baoyuxin@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