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9-09-25    访问次数 :178

各团支部: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第四期拟于11月-12月举办)。现将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级党组织预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注册:926日-92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2.院系审核:928日-929日。院级团委须在92917:00前完成院级层面学员名单的审核并提交签章的审核名单。操作方法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附件3);
3.集中教学环节:1018-2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考核环节:111日。结业考试暂定在111日(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等。
(一)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辅导报告内容为《理想信念教育》《学党章,守党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党纪与廉洁教育》等,同时开展一次集中影视课教学。
(二)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出卷,各院系统一安排测试及阅卷,请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党校管理系统。
(三)教学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平台。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学习强国(https://www.xuexi.cn);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
四、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学员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4),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校区团工委。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各院系应结合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合理推荐参训学员,并编成若干教学小班(每班学员以不超过30名为宜),为每个教学小班配备好班主任,并安排一名班长。
2.各院系教学计划应在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上发布。
3.各院系在向学员发放结业证书时,应同时将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本人党建档案。
4.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鲍雨欣 87951093
 箱:baoyuxin@zj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