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9-09-25    访问次数 :309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学生本人(提出入党申请时间需大于等于3个月)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议后,团支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并完成《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9日中午12点前,将表格发送至zjugssz@163.com。校级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活动团支部相关工作由校级学生社团活动团总支统一组织实施,各学园活动团支部由各学园组织,并统一于929日前完成。

      2.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并,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4.请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各院级单位可以单个单位独立开展培训,或以学部为单位联合开展,可灵活运用学习强国APP进行积分学习。


 

各院级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87951093,地址:玉泉教六417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2.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3.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4.浙江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结表   

 5.浙江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