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及换发身份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9-09-06    访问次数 :169

 各2019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保卫科工作安排,以下是户口迁移工作步骤:

一、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迁户口的新生提交材料及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要求

1

户口迁移证原  件

 请将【常用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正面右上角(用铅笔,要清晰),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不限)贴于迁移证背面(粘贴位置见附件图示)

超过有效期的户口迁移证请在9月30日之前提交

2

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1张

3

身份证

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4

录取通知书

 复印件1份

二、办理程序

1.所有新生请填写户口迁移统计,每个ID限填一次,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链接:https://www.wjx.top/jq/45315740.aspx

   或扫二维码:qrcode.jpg

2.9月7日报道时请递交以上4份材料。下周学院统一交由玉泉保卫处办理

3.把本院(系)《研究生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研究生不迁户口登记表》纸质版和收齐的落户材料一起交到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由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保卫处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间:2019年9月9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逾期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三、安全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地点及联系电话: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107室5号窗口           电话88206065

玉泉校区:7舍一楼                             电话87952295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                       电话88273229

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11                   电话86971247

之江校区:2号楼北平房保卫办办事窗口         电话86592777

四、身份证更换手续:

1、新生落户后根据自愿原则更换杭州市居民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办理。后续如身份证遗失,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就近到各校区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西湖区公安分局在紫金港校区设立了公安综合服务大厅(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一楼,电话:87281304),有关事项可直接到西湖区公安分局紫金港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2、因迁移户口时身份证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的,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五、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校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有关事宜详见所在学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