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19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请各团支部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推荐优秀团员,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个人事迹1000字要求手写,一式一份即可)。
3月20日之前,完成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事宜。报名入口:https://www.wjx.top/jq/35841078.aspx
推荐表纸质版经团支部签署意见后,紫金港团支部于3月20日20:00之前统一交给林益鑫18868107478,玉泉和西溪团支部于3月20日12:00之前统一交到玉泉教六417。
“推优”过程中,团支部应遵照实施细则,杜绝短信(微信/QQ)投票等违规做法。
地科团委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