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研究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时代高才,经研究,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19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党员”“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开放时间:2月25日,截止时间;3月8日),填写“浙江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自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
2、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3、材料于2019年3月8日17:00前:
(1)校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递交至玉泉教六417,【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研+校优+省优+姓名”。
表 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进度安排
操作内容 | 时间截点 |
学生申请 | 2月25日-3月8日 |
院系审核(含公示时间) | 2月25日-3月15日 |
如有疑问,请联系鲍雨欣老师:879510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