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大发研〔2017〕1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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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pdf

本办法自 2017 年9 月1 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5 年7 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 号)同时废止。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