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8年度本科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8-10-16    访问次数 :466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我院名额4个。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8年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622名,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适当向设奖较少的院系、学园倾斜)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系)、学园(名额分配表附后)。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有资格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如下:

学号单项奖学金
3150100779
3150100777
3150100772
3150101331
3150100977
3150104252
3150105540
3150100775
3150102540
3150102513
3159801005
3150100784
3150100782
3150105793
3150102538
3160101409
3160101407
3160101408
3160102622
3160102562
3160105005
3160102591
3160105276
3160105277
3160102604
3169901004
3160102637
3160101410
3160101412

注:其中获得国奖和国励的同学不得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请于10月18日(本周四)上午10:30前,将 电子版【审批表+备案表】邮件发至zjugssz@163.com, 邮件名“姓名-省政府奖学金材料”;纸质版【审批表一式2】,紫金港交至丹阳连廊205,玉泉交至教六417。

   

(2)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系)、学园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2.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要求高,时间紧,各学院(系)、学园要做到认真、细致、工作到位。  

3.在评审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省政府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附件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3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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