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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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通知
现将yl6809永利官网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级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班级意见部分请找班委填写完善,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申请
1、凡参加评奖评优申请的学生均需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申请表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年汇总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的电子材料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六215姜保平。
2、学院将按照评奖评优细则组织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社会实践奖和社会工作奖并提交研工部审核。其他奖学金以及荣誉由研工部审核评定。
 
三、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研工部通知。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到教六215姜保平。(报名时间截止9月24日中午12点)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于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到教六215姜保平。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听取参评人汇报,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详见研工部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填写评奖评优学年申请表和汇总表,学院将根据填写内容进行筛选排序,符合评审答辩的同学,学院会另行通知。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材料请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请于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教六215姜保平。
(四)单项奖学金
1、学生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我院分配到名额各1人。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表2015-2016学年”。
2、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请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表2015-2016学年”电子材料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请签字盖章,于9月24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教六215姜保平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请将电子材料发到邮箱925952769@qq.com,纸质材料请签字盖章,于9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教六215姜保平
 
六、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将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表 2015-2016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备注
9.25
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
2、院系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3、新修定的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
竺奖:各院系推荐博1名和硕1名
10.8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10.11
1、国家奖学金材料
2、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
3、先进班级材料
公示时间包含在内
10.18
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10.25
各项材料归整
 
 
七、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院(系)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姜保平
地 址:玉泉校区教六215室。
电子邮箱:925952769@qq.com。
电 话:1815851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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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