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评选2016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唐立新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研究生)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9-20    访问次数 :750
    意向申请的研究生9月23之前将《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两样纸质版一式2份交至教六21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anchao@zju.edu.cn
各院系、各研究生: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系列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6年研究生唐立新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新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唐立新奖学金:新评20名,并实行累计制(往年续聘),奖励标准为10000/人·年。该奖学金实行11.5的差额评选。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3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院系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唐立新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并于9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工部;
2.研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两样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mn@zju.edu.cn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浙江大学期间学籍中断者(如本后硕、硕后博、硕转博),其续评等同于外设外评,无需再次申请;
4.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5.联系人:徐老师,87952564xmn@zj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