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资助我系学生出国交流的通知(修订)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5-03-31    访问次数 :662
为推进我系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拓宽我系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我系学生素质,我系将每年资助5-7名优秀本科生与3-5名优秀研究生出国学习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我系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异的学习成绩、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资助内容和额度
(2) 国际会议交流(必须做口头报告);
(3) 原则上提供不超过3万人民币/人的资助经费,具体经费资助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不资助与专业无关的交流项目、不资助正在承担其他交流项目的同学。
经费使用和管理
获资助者于项目、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我系提交“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出国交流总结报告”。经审核或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申请时间
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
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 符合条件者,填写“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出国交流资助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班主任或指导老师、所在学科进行初审、签署意见;
(2) 申请短期出国项目的学生,需提供学校相关出国项目的接收证明,或提供国外接收学校的正式邀请函;
(3) 申请国际会议交流的学生,需提供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口头汇报的日程安排等信息)。

地球科学系外事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