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更新】关于2013―2014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具体奖项申请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4-09-28    访问次数 :804
地科系2011级、2012级本科生:
现将2013-2014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按浙大发本〔2009〕4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1月修订)的通知执行。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学院(系)、学园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竺可桢学院11级、12级、13级学生在竺可桢学院参评,求是学院2013级学生在求是学院各学园参评,其他学院(系)的学生在学院(系)中参评。
    3.荣誉称号评定
按照浙大发本〔2014〕92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由各学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3-2014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大发本〔2008〕11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学校按教育部2014年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另发通知。
二、工作进程安排:
1.竺可桢奖学金(两轮差额评选)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9日。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学院(系)、学园填写“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特别奖学金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29日。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学院(系)、学园填写“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8日。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学院(系)、学园填写“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4.国家奖学金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上报材料要求等另行通知。
5.单项奖学金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号。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地科系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6.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表》、“先进班级事迹”;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系)、学园统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其中,通过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申报的同学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专用
7.外设奖学金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另行通知。
8.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正反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于截止日期当天17:00前到地科系学生工作处(玉泉校区教六215);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ihl@zju.edu.cn,邮件格式统一为“【评奖评优】+申报奖项+年级专业+姓名”。
地球科学系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28日

附1:地科系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3:先进班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