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2012年)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4-05-12    访问次数 :499

 根据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以下细则。

1 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沈晓华 副组长:沈忠悦 成员:陈宁华 朱建丽 邓素清

2 推荐对象和基本要求

满足学校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

3.各专业免试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学科建设需要计算

4 初选名单产生办法

排名办法:

学业排名:主修专业课3年平均绩点×70%+所有3年课程平均绩点×30%+奖励分;

学业排名占总成绩60

奖励分规定: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0.2

获得校外设专项奖学金 0.2

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0.15

获得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0.1

获得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0.05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 0.05

获得困难资助形式的国家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0.1

同一学年同时获得2项以上奖学金,奖励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计算。

注:各种奖励累积加分不超过0.2分。

根据排名按照11.3比例参加复试。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参加复试。

5.复试办法

允许跨专业参加复试,每个同学可以选择两个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

 

工作细则由地科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有关规定,按照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