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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需申请者请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将申请表发至tanchao@zju.edu.cn.文本稿交至教六215.
根据学校相关资助政策,于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4、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办法详见附件。
二、名额和比例:
学院(系)、学园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总金额按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300元确定(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金额按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办法执行)。各学院(系)、学园在不超过补助总金额(不包括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可自行确定享受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困难生人数和金额。
三、工作程序:
1、学院(系)、学园按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实施细则,发布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生进行申请;
2、学生向学院(系)、学园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申请表》;
3、学院(系)、学园审核,确定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建议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各自学院(系)、学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4、学院(系)、学园于2014年1月6日前填写《2013-2014学年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名单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zzbgs@zju.edu.cn;
5、学工部汇总审核,确定2013-2014学年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名单后核转学校计财处统一打卡发放补助款。
附件:
1、浙江大学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申请表
3、关于民族班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的实施办法
本科生院
党委学工部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