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校区管委会、校医院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逐步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为健康幸福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2月21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队参赛(本科生、研究生都可参加)。
六、竞赛项目:
男子:3公里、5公里、10公里。
女子:3公里、5公里、10公里。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18人,领队1名,教练1名。
2、每个单项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
3、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作自动放弃。
4、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者。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3年12月1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报名表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务必发电子版报名表至E-mail:13588743336@163.com,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联系电话:楼老师13588743336,短号551492。
2、报到:各队于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晚上6:3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会议须交健康证明,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名次按校田径运动会有关名次办法处理。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
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
获前8名均颁发证书。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3、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