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前,学校下达聘岗经费额度。
10月31日前,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将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汇总给人事秘书。
11月5日前,成立系岗位聘任委员会,召开全系大会,对《地球科学系教师2014年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11月10日前,应聘人员对照制订的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填写《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提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申请级别,以及在聘期内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党政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及完成任务的承诺。应聘人员向系递交《浙江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和近五年来个人主要业绩一览表(2008-2013)。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经查实后即取消聘任资格。
11月15日前,系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召开述职报告会,实施竞聘上岗。述职报告结束后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系岗位聘任委员会决定期满业绩评估和新一轮聘任级别的参考依据。系岗位聘任委员会在聘任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B1-B13级岗位教师。
11月25日前,完成期满评估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等级和岗位聘任津贴数据报人事处。
11月30日前,学部完成对申报B3、B4级教师的业绩材料审定工作;完成对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学部负责人、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申报B1、B2级教师的业绩材料审核工作,并报校务会议审定。
12月5日前,将需要调整的上述人员的岗位聘任等级和津贴标准等数据报人事处。
12月20日前,人事处核定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聘任津贴后报计划财务处。将各类人员的岗位申报表归入个人业务档案。
2014年1月5日前,向学校提交岗位聘任总结报告,由学校进行评估。
2014年1月8日前,计划财务处按新标准发放教职工岗位聘任津贴。
地球科学系
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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