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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运动会截止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日。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于10月17日之前与谭超联系,谢谢! 浙江大学2012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件一: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本科生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学工部、团委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校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展现各学院办学特色与风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26日、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标枪、1500米)、60米三人板鞋竞速;
女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五项全能(跳高、铅球、200米、跳远、800米)、60米三人板鞋竞速;
男女:10×60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共35人,同一性别不得超过20人,领队1名,教练不多于4名。
2、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及男女混合集体项目;全能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3、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4、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接力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作自动放弃。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并将运动员号码填写在报名单上。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参加测验,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与总分。
3、比赛检录时必须交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二份于10月12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紫金港校区西1-511公体部办公室(刘老师),报名时务必发E-mail:zrzr66@yahoo.com.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
2、报到:各队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报到时须交:
(1)健康证明: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2)解说词: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发至 E-mail:lourmelissa@yahoo.com.cn。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6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为单项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各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注:教育学院实行单独计分。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
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男子团体总分获前8名和女子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
获前3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运动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育与艺术部核定校正投入使用,各学院单位无需自行准备;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3、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2012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研究生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团委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我校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展现各学院办学特色与风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育人、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26、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60米三人板鞋竞速;
女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60米三人板鞋竞速;
男女:10×60男女混合迎面接力(5男5女)。
七、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同一性别不得超过18人,领队1名,教练3名。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其它径赛项目视报名人数或队数和比赛时间确定赛次。
2、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接力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作自动放弃。
3、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并将运动员号码填写在报名单上。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本校在职研究生参加所属各学院教工组参赛。
2、比赛检录时须交验本人研究生学生证或身份证。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二份于10月12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紫金港校区西1-511公体部办公室(刘老师),报名时务必发E-mail:zrzr66@yahoo.com.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
2、报到:各队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报到时须交:
(1)健康证明: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2)解说词: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发至 E-mail:lourmelissa@yahoo.com.cn。
十、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1)男、女学生组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6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为单项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人(队),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立项,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各前8名。只报一个男队或一个女队的单位,不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总分。团体名次按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以破校录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破纪录加分:
破校纪录一项加9分;破省大学生纪录一项加15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一项加20分。同一人(队)同一项目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十一、奖励办法:
1、团体奖:
男女混合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男子团体总分获前8名和女子团体总分获前8名,颁发奖杯。
2、个人奖:
获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
3、道德风尚奖:
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比赛器材:凡田径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育部核定校正投入使用,各学院单位无需自行准备。
3、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4、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5、对运动员资格有质疑,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浙江大学2012年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教职工
一、主办单位: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协办单位:浙江大学工会
二、比赛宗旨:
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展现各学院办学特色与风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服务。
三、口号:
以人为本、健身健心、求是创新、追求卓越。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26、27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学院和企事业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分组:
1、青年组:男子38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男子39岁~50岁(1962年1月1日~197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子36岁~45岁(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老年组:男子51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46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比赛项目:
1、青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6Kg)、标枪、扛沙包赛跑。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标枪、扛沙包赛跑。
2、中年组:
男子: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5Kg)、好伙伴赛跑。
女子:1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好伙伴赛跑。
3、老年组:
男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女子:50米、20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立定投篮、垒球掷准。
4、集体项目:
1)男子、女子分别可报60米三人板鞋竞速作一队(老、中、青各报1人);
2)10×50米混合接力。参加人员:老年组1男1女、中年组2男1女、青年组3男2女;比赛时检查运动员身份证。
3)30米“袋鼠”跳接力。
八、竞赛办法:
1、各队可报运动员45名(男、女不限),同一性别不得超过25人,领队1名,教练2名,每个项目各单位限报3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和集体项目除外);
2、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最新规则。径赛提前20分钟检录,田赛、集体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
3、运动员号码布由各参赛单位按统一编号准备,并将运动员号码填写在报名单上。
九、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编工会会员均可代表所属单位参赛,其中现从事田径教学或训练的公体部、体育系教师不得参赛。一个会员只能代表所属一个单位参赛。在职研究生参加所属各学院教工组。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报名表在校网上下载,请不要改变报名表格式),报名表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二份于10月12日前(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紫金港校区西1-511公体部办公室(刘老师),报名时务必发E-mail:zrzr66@yahoo.com.cn,未按规定时间前报送报名单作自动放弃。
2、报到:各队于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到紫金港校区田径场司令台二楼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务必指派1~2人参加会议。报到时须交:
(1)健康证明:1500米(含1500米)以上项目,由各校区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参赛运动员身体检查合格的健康证明。
(2)解说词: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发至 E-mail:lourmelissa@yahoo.com.cn。
十一、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田径比赛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60米三人板鞋竞速加倍计分,混合接力得分乘3),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比赛报名人数(队)等于或不足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按报名人数),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作比赛项目,不举行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其换人,改项。
2、团体名次:
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各单项得分相加为单位团体总分,按得分多少,取混合团体总分前8名,如总分相等,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二、奖励办法:
团体奖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个人奖前3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前8名均颁发证书。道德风尚奖: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十三、其它事宜:
1、号码布:运动员无号码布者,不得参赛。
2、比赛器材:凡比赛所需器材全部由体育部核定校正投入使用,各学院单位无需自行准备。
3、比赛用鞋:各单位自理,但必须是符合规则要求。
4、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外,并在大会上通报。
5、对运动员资格有质疑,或发现违规违纪以及裁判明显错判,均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投诉。投诉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报告,并在该项目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出,投诉时交保证金人民币200元。事件处理完毕,如属实,退回押金;否则不予退回。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2012年9月23日